《安全生产法》实施两周年座谈会在市人大会议室召开


       
2004-11-26


邰建民同志关于临沂市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全市安全生产总体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领导下,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成绩、有进步、有效果。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稳定,各类安全事故逐年下降。今年1~10月份,全市累计发生事故2570起、死亡566人、受伤2296人、直接经济损失1462.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5.5%、19.5%、28.1%、24%。其中:道路交通事故2371起、死亡536人、重伤2285人、直接经济损失914.8万元,同比分别下降25.5%、20.6%、28.2%和33.9%;火灾事故186起、重伤6人, 无人员死亡,同比事故起数、重伤人数分别下降24.1%、25%;工矿商贸企业及其他事故13起、死亡30人,较去年事故起数下降,但死亡人数有所增加;全市累计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3起、死亡8人,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2人。
按照省安委会下达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行分解,1~10月份,我市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为663人。实际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566人,比控制指标少97人,在控制指标进度目标之内。总的来看,全市各类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从2002年起一直控制在1000人以下。
二、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措施
(一)建立控制指标体系,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下降事故作为重中之重的首要任务,做到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一是市政府年初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与各县区、市直部门签订了《2004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级级政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二是市安委会下达了2004年全市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提出全市2004年度事故死亡人数确保同比下降4%、力争下降5%的目标,并将事故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各县区和重点行业。三是建立了事故指标定期考核制度,对控制指标落实情况实行动态监控,促进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二)加强制度化建设,促进了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发展
近年来,我们坚持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一是安全例会制度。市政府常务会每年定期听取市安监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同时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二是安全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深入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时,都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市政府和安委会每年都组织明查暗访,对查出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实行挂牌督办,限期解决。三是情况通报制度。市政府每月通报一次各县区和重点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四是应急救援制度。编制并完善了《临沂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破物品、工程建设及燃气、特种设备、森林火灾等领域事故救援做了全面部署。五是起草了《临沂市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暂行办法》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体系建设,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加强了安委会的建设。市、县、乡都成立了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强化了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检查和指挥协调。市政府近期又调整充实了市安委会组成人员,建立了安委会联络员制度。二是加强了市、县安监机构建设。将市安监局由事业单位的直属机构调整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全市12个县(区)已全部建立安监机构,乡镇安监机构建设也有了较大变化。原则上年底前成立市、县(区)安全生产监察队伍。三是加强了政府职能部门及企业的安监机构建设。各职能专业监管部门,确定专门处室和人员承担行业管理的责任,配置了各行业相关的监管装备;依法强制高危企业、大中型企业内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目前,我市初步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 “三级机构,四级网络”建设目标。
(四)狠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突出了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
市政府组织开展了矿山、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人员聚集场所消防、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低压锅炉、建筑安全、校舍危房、旅游安全、用电安全等十个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确定了8个非煤矿山重点监控县区,统一制作了全市47 户地下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实行动态监控管理。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五个整顿,两个关闭”要求,加强了市区内生产、储存企业周边防护距离的监管。关闭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矿小厂、经营网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把解决批发市场和板材加工企业的消防安全作为突破口,配置了消防设施、设备,清理消防通道。开展了无牌无证、客车超员、货车超超载、接送学生车辆等集中整治,加大了重点路段的巡查力度,国道、省道控制能力不断增强,公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五)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建设,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一是突出抓好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教育和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履行安全职责。二是积极为企业做好安全技术服务,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技术水平。在全市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了安全状况评价、评估工作,邀请省内知名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推广先进企业的典型经验,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细化标准,使安全标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四是狠抓企业的安全投入。引导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安全费用,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五是督促县区政府和重点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和救援体系,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高层建筑消防等重点领域举行了应急救援实战演练,提高救援能力。
(六)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行政责任追究
市安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方式,组建了安全生产专家组,基本形成了“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了“两节” 、“两会”等重点时期、重点季节的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或督查等活动。积极配合省政府组织的七个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督察活动。今年以来,先后在全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危化品企业1242家,对42家周边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的化工企业责令限期搬迁、转产或关闭,对68家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化工企业责令停产整顿,对26家安全隐患严重的化工企业依法予以关闭。组织2个检查组深入地下开采矿山进行明查和暗防,对平邑、苍山的26处石膏矿山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累计关闭取缔316处非法矿点和矿山。加大了全市4条国道14条省道的日常路巡力度,平均每天出动警力680人次,巡查7540公里。8月份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同时,对今年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事故进行了调查处理。对群众来信、来访所反映安全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办理率达100%。
(七)开展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了全民的安全意识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在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开设了道路交通、消防、城市燃气等方面的安全知识课程,加强了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编辑了《重特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一书,进行案例警示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行风热线”节目,对全市安全生产和重特大事故典型事例进行系列报道。
三、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安全生产基础脆弱
我市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时期,经济发展与安全生产的矛盾比较突出。虽然通过各级努力,事故总量虽有明显下降,但绝对总量仍然较高,重特大事故不能有效控制,安全生产还十分脆弱。目前,全市平均每天发生各类事故10起以上,死亡2人以上。从行业和领域上看,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火灾、非煤矿山、建筑、用电企业和经济较发达县区。
(二)安全意识不强,责任制没能真正落实
我市全民的安全意识普遍存在着“认识不高,素质偏低”的问题,多数非公有制企业经营者重生产、轻安全,不能正确处理发展经济与安全生产的关系。一些乡镇政府,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片面强调要为“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环境”,降低了安全门槛,“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比较严重。2002年以来发生的60多起工矿商贸事故,有54起是发生在改制企业、非公有制小企业,占事故总起数的90%以上。
(三)企业管理水平不高,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现象严重。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现代安全管理意识,采用的是经验型、家族式管理,搞“一言堂”。无证上岗、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现象十分突出。2002年以来我市60多起工矿商贸及建筑、烟花爆竹事故,只有1起是因天灾造成,其他都是违章指挥、冒险蛮干引发的。
(四)潜在的不安全因素较多,管理难度大
建筑业、采掘业、交通运输业、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点多、面广,具有较强的分散性、高危性和不可预测性,不少企业处在安全监管的“真空”和“盲区”中,不安全因素大量存在。比如:不规范生产经营,非法、无序开采,隐蔽的、游击式的非法制作等等,特别是批发市场的消防隐患,已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四、近期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和目标,全面落实“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加强对控制指标的动态监控,加大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力度,确保2004年事故死亡人数确保下降4%,完成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三是总结以往责任目标考核的经验,根据省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测算并下达我市明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努力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解决事故多发行业的突出问题。一是把专项整治与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制度结合起来,督促企业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二是把专项整治与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结合起来,找准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严防同类事故的发生。三是把专项整治与做好安全生产评估、评价工作结合起来,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
(三)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促进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运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对小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备与设施进行“三同时”审查制度。有关职能部门要对涉及安全生产事项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和机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投入生产运行。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一是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教育培训和制度建设,督促企业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加大安全投入和隐患整改力度,从根本上保证安全生产。二是探讨行之有效的分级管理办法,将全市企业划分为高危行业、危险行业和一般性行业,大力推行安全状况评价制度,努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三是研究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五)完善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认真吸取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尽早建立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全市现有资源进行整合,实现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联动,确保城市公共安全和重大活动安全。加快建设区域性应急救援基地和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尽快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
(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优势,畅通安全生产宣传渠道,扩大对外宣传窗口。严格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资格制度,积极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培训考核体系。加快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努力构建安全生产社会信息交流平台。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社会舆论氛围。
(七)加强安监机构和队伍建设,提供安全生产组织保证。认真执行国务院、省政府的《决定》,加快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步伐,理顺管理体制,增强执法力量,提高人员素质,以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形势需要。力争年内建立市、县(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明年上半年乡镇全部建立安监机构。推进监管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培养一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全生产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