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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
2003年6月份事故统计 |
信息提供科室 |
| 上载日期 |
2003年8月18日 |
信装科 |
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今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深化六个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扎实开展市委“社会稳定百日整治”活动,全市安全生产明显好于往年,形势基本稳定。
一、基本情况
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327起,死亡77人,伤 270人,直接经济损失 194万元,同比分别下降 31.6%、1.3%、40.4%、53.5%
。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重大事故。
1~6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2162起,死亡435人,伤1868人,直接经济损失1277.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4.9%、16.2%、48%和39.8%。
——道路交通事故累计1963起,死亡417人,重伤1863人,直接经济损失915.9万元,同比分别下降56.8%、16.9%、47.9%和46.2%,发生1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火灾事故累计186起,死亡4人,重伤3人,经济损失279.6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受伤人数分别下降20.9%、80%,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上升100%和8.4%;
——工矿商贸企业及其他事故共计13起,死亡14人,重伤2人,经济损失82万元。同比事故起数上升62.5%、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6.7%、60%、48.8%。
二、形势分析
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事故总量保持了全面下降的态势,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大幅下降,特别是事故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54.9%。
根据统计数据分析,我市的安全生产形势有以下特点:
一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更加重视,安全生产环境逐步改善。多数县区安全事故明显下降,有8个县区安全生产四项指标全面下降,4个县区部分呈下降趋势。
二是“六个专项整治”活动为我市的安全生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主要行业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比较稳定,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是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群众法制意识增强。工矿商贸事故瞒报、漏报现象明显减少,发生事故的单位多数能按规定及时报告,依法调查处理,保证了安全生产依法监管。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工矿商贸企业一般伤亡事故呈上升趋势,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上半年,工矿商贸企业及其他累计发生事故13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上升62.5%。
从发生事故的行业看:建筑行业1起,非煤矿山5起,建材2起,3个行业的事故起数之和占事故总数的61.5%。
从发生事故的企业经济类型来看: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是事故多发单位。上半年13起事故中,国有经济4起,占事故总数30.8%;私营经济和个体经济9起,占事故总数的69.2%。
从事故责任与受害者情况看:今年上半年发生的13起工矿商贸及其他伤亡事故全部属责任事故,死亡的14人中,有10人既是事故肇事者又是受害者,占死亡人数的71.4%,且都是农民工、临时工。
从各类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来看:
道路交通事故原因中,超速行驶占16.8%、违章超车14.3%、酒后驾驶11.2%、疲劳驾驶11.3%、违规操作22.5%。一些事故本可以避免,但由于车速太快、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而导致采取措施不及或错误操作造成事故,可见人为因素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基层和基础”工作依然十分薄弱,缺乏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个别地方和单位,尤其是少数乡镇以发展经济、优化环境为由,擅自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旧的隐患还没解决又埋下了新的隐患,给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二是大量非公有制小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几乎没有安全投入,个别企业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都不能保障,事故隐患较多。三是部分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视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知识,业务素质、技术水平较低,自我保护意识差,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章作业、违犯操作规程的现象普遍存在。四是部分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不到位。五是基层的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还比较薄弱,人员少、装备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三、建议和措施
为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我们应针对夏季事故多发的特点,根据市委社会稳定“百日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第二阶段要求,重点对事故多发县区和领域进行深入检查,进一步强化监管。
一是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要切实做到“经济发展和安全生产”两手抓。对招商引资项目不降低安全标准,保证辖区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落实到位,不制造新的安全隐患。
二是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继续好转。
三是继续深化六个专项整治,巩固上半年工作成果。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扎扎实实地工作,丝毫不能放松。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要针对“非典后期”道路交通运输流量大幅度回升的实际情况,加大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反弹;交通部门要吸取重庆“6.19”和浙江“6.22”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的教训,对汛期在内河航行的乡镇船舶要加大监管力度,严格处罚非法航行和违章运营行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公众聚集场所的监管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违章经营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采和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防止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四是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认真落实安全培训制度,实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切实搞好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工作,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自救能力。
安全生产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任务,必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我们要以“解放思想谋发展,与时俱进建小康”大讨论活动为动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个专项整治”和“百日集中整治”活动,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为全市经济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三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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