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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安监发[200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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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2004年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各市安监局:
现将《山东省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山东省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我省2004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平安山东”的要求,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双基”工作为总抓手,围绕“11358”的工作思路,强化各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水平,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实现安全生产年目标。
围绕一个目标: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下降3.5%,减少350人;力争5%,减少500人;控制和减少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年。
构建一个格局: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态势。
加快三项建设:加快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解决制约当前安全生产的根本问题,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打基础。
突出五个重点,实现五个突破:一是突出“三项建设”,在建立长效机制上取得突破。二是突出目标责任考核,在落实县、乡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上取得突破。三是突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在防止发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上取得突破。四是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在深化“双基”工作上取得突破。五是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上取得突破。
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落实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对政府责任落实的督查考核
根据省政府《决定》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落实各级政府责任的要求,各市对省里下达的控制指标,要层层分解落实,加强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乡政府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查和考核,形成自下而上、一级保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里将每月调度、通报一次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年终进行考核。一是建立绝对指标和相对指标相结合的事故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工作规定》和《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告评比考核办法》。二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创造条件,形成全省联网体系。三是严肃行政责任追究。对瞒报、谎报和隐瞒不报事故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特别要加强县、乡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及责任追究力度。
(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重特大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继续组织、督促和抓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人员聚集场所、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烟花爆竹等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抓好事故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及时纳入资料库进行跟踪督查。特别是对容易发生特大事故的行业、企业、部位、范围和环节,要按照建设“平安山东”的要求,制定硬措施,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把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整治与企业安全评估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上半年,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评估工作要全部完成。凡经评估定为C、D两类的企业,要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过硬措施坚决予以取缔。四是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大检查这一有效手段,及时发现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和事故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三)以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为切入点,进一步把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推向深入
今年“双基”工作的重点是开展好“一个活动”,抓好“三个环节”。开展“一个活动”,就是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推动企业基础工作的全面加强。要抓好组织、发动和督促落实,可先在一部分条件比较好的企业中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督促和指导企业率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台帐,细化标准,使标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使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从业人员,严格按安全质量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抓好“三环节”。一是抓好分类指导。认真总结去年“双基”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今年“双基”工作的重点和目标,制定工作规划,实行分类指导。二是抓好检查考核。对“双基”工作开展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三是抓好“双基”工作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今年,省安监局将在适当时机召开全省“双基”工作现场会,交流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把“双基”工作推向深入。
(四)严格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一,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贯彻实施。一是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县、乡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县安监部门业务骨干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学习,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基础。二是抓好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对由安监部门负责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省安监局将进一步按照《条例》的规定加以规范。要做好颁证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条例》实施前已经生产的企业,要做好调查摸底,争取今年底全部办理完毕。三是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与安全评价、安全评估、现有证照的颁发管理结合起来,规范程序,提高效率。四要加强办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取缔和收回证照,使其退出市场。对未经许可而擅自从事生产的,要依法查处和取缔。
第二,抓好省政府《决定》中有关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政策的落实。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完善产业政策及规划布局,把安全生产作为上项目、搞建设、谋发展的重要前提,严格控制高危行业的市场准入,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具体要抓好采石场的规模化生产和新设立及改建、扩建的矿山、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规划布点、标准建设,从源头上把住安全生产关。
第三,抓好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根据省政府《决定》和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关于加强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精神,把“三同时”工作纳入规范化的轨道。要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监督,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办理有关许可手续。要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的调查摸底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审查审批,确保不产生新的安全生产隐患。
(五)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
依据省政府《决定》,制定非煤矿山、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的办法。并抓好督促、检查和考核。一要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设施、装备、工艺、技术的改造力度,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保障安全生产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优化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结构,提高工艺流程和设备的安全可靠度。要建立安全设备淘汰机制,加快落后技术和过期设备淘汰步伐,提升设备科技含量和安全生产保险系数,消除在用设备的重大安全隐患。二要把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和安全投入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或督查的重要内容,凡发现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或达不到安全投入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改正。要建立年安全费用提取使用、季度完成情况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的监督。三要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投入使用情况,每年要检查考核一次,达不到要求的,即视为没有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
(六)加强法制建设,依法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一是加快立法步伐。今年省里重点做好《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年内进入立法程序;做好《山东省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治监督办法》的送审,年内颁布实施。同时根据省政府《决定》的要求,组织制定有关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考核办法、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办法、企业实行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双基”工作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办法等。二是继续抓好《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做好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三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个人经营的投资人、重特大事故的责任者、非法开采、非法生产经营、严重违法、抗拒执法、屡罚屡犯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加强对小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的依法监管。四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把执政为民的思想体现在行政执法的各个环节之中,树立良好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
(七)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执法队伍和作风建设,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要求,加强各级安监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各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把安监部门列为政府部门,并调整职能,增加内设机构和编制。要按照省里列出的监管任务较重的市、县名单,年内建立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其他市、县三年内也要创造条件尽快建立。要按照“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要求,完善乡镇、村居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有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村居要建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城市社区要通过聘用安全生产专管员和协管员等形式,强化对社区内生产经营场所的安全管理。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安监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增强敬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廉洁勤政,努力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安监队伍。
(八)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一是认真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改进活动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效果。二是深入开展群众性的安全创建活动,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的正面宣传,引导新闻单位多报道安全生产监管、事故隐患整治、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富有成效的典型单位。要抓好重要节假日、敏感时期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当前要集中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两个《决定》的宣传报道工作,使《决定》精神,家喻户晓。四是抓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及时发现典型,树立典型,大张旗鼓地培养和表彰为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个人典型,树立安监系统的良好形象。五是加强培训。分层次抓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特别是高危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的人员今年要培训一遍,全部持证上岗。六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运用各种方式,创造、传播雅俗共赏的安全文化,营造安全文化环境,达到启发人、教育人、激励人的目的,提高全民的安全文化素质。
主题词:安监 工作
要点
通知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4年2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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